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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30

对于拿着古兰经去见真主的萨达姆,我想到一个字:冤。该死的人很多,为什么这次是萨达姆呢?

要论杀人,邱兴华这样疑似的疯子最多杀死十几个,而萨达姆这样的国君级人物一发怒,灭掉一个村子,杀死一百多个。犯的都是杀死罪,虽然最后也都正法了,但似乎还是有所不同。

尽管犯的都是杀人的死罪,但并不是所有犯了这个罪的人都被正法,相反还可能杀的越多活得越滋润。

如果萨达姆该绞死,所有还很滋润的国家领导人,即使打个折扣,也应该把其中的80%绞死。

Dec 25

现在我在学口译,打算学好了再往同传方向发展。对朋友讲时,有的担心我这是在闭门造车:运动场上纵横驰骋的本领,怎么可能在三米见方的房间里面练成?他们 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可是,我并没有打算自己在房间里造出一辆车出来。我现在是在准备,有些工作是需要闭门完成的。同志们请放心,我自有自己的算计。

完全由自己来调度时间,管理自己的日常活动,如果没有很强的“自律”几乎就不可能管理、调度得好。这是我苦恼的事情,每到有活不干,口称要学习时,就感觉自己浪费时间是赔了挣钱的时间又丢了学习的机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双重的损失。

今天还想了几件事,现在写下来,省得忘了。第一件,北师大的吴莹莹。她在网上的“沉浮”,我是一直比较关注的。第一天她的新闻出来,根据我的判断这又是一 条假新闻。 21 岁的大学在校生,能做“著名公司”的副总裁?在中国不可能。美国 18 岁的高中生能竞选上市长,中国 21 岁的“著名公司”学生副总裁为啥不可能?这是因为我不信中国的大学教育土壤能长出 21 岁的“著名公司”副总裁。在“新闻是谣言,谣言是新闻”的现今中国,只能凭自己的悟性去判断新闻、谣言的真伪了。

于是又想起第二件事情。中国的家长可能是世界上最最可爱的家长了。记得很久以前在电视看过一位母亲谈如何培养自己的孩子。她说,看看现在成功的人士,在学 生时代学习都不怎么好,所以不能让孩子花太多时间去啃书本。按照她的意思,只要她的孩子上小学时傻得一个泥巴凳都做不正,长大就能成爱因斯坦了;也好像让 她的孩子大学辍学就能成比尔 · 盖茨了。在不确定孩子是不是爱因斯坦和比尔 · 盖茨的料的情况下,还是按部就班,什么年纪做什么事情最保险。

第三件,昨天小悟跟我说,她现在不写博客感觉“一身轻”。实际上,不写博客的理由可以跟写博客的理由一样多,而且一样有说服力——有那么多事情要做,不写博客又怎么样?

第四件,今天词典看到 leftism 一词,发现了汉英两种语言在这一点居然很相似。“巧合”恐怕难以解释这个现象了。英语中,“右”代表了“正义”、“公正”、“正确”,它的反面“左”地位 就比较尴尬了。“左撇子”历史上曾经饱受歧视也许是“右”正面形象的一个表现。试想,在一个什么都是为右撇子的便利而准备的世界里,“右”自然就是代表大 多数的“正义”、“公正”、“正确”的化身。难道是巧合?汉语里,对“左”也没什么好印象。比如,跟实际的情况不同叫“与事实相左”,错误的路线叫“旁门 左道”。《新华字典》上给“左”的定义有“斜、偏、错”和“相反”。 Left 进口到中国以后,变成“左”,根据政治的需要,它的面孔是“正面”的,就算它是“激进”的也是“进步”的“激进”,因为是要“激进”到“进步”的社会主 义。这是政治暗语。另外一个词是“保守”。碰到这个词一定要小心,要先了解它出现的场合,清楚要“保”的到底是什么,否则你要“保卫守护”的“左面”的社 会主义正是人家要“保卫守护”的“右面”的资本主义时愤恨的对象,那岂不是完全拧了吗?别错认了同志。

Dec 21

现在,在中国发生的苦难能见度高了不少。这每每让我感叹,中国人的命实在是很低贱,但是相反让人活下去的代价倒是很高昂。这也许就是为什么驾车的人撞到了 行人,再倒车把行人碾成肉饼的原因了。碾死他,大不了赔钱了事,反正是“车祸”而已。根据刑法,这不是死罪,而且即使是最严重的“车祸”,也不过十年不到 的徒刑而已。再大不了,证明自己是家族史的神经病,什么刑事责任都不用承担。相反,如果让这个被撞得半死不活,搞不好要一辈子负责他的医疗费和生活费。这 在 500 万花在医院都搞不定人的健康的国度里,实在是更恐怖了。对比之下,让他死是最痛快、最简单、最彻底的解决方案,决不拖泥带水。

这又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个东西:司法。它是一把尺子,用于衡量是是非非。但是,如果这把尺子在衡量的时候,因为对象的不同而伸缩有度,就让人感到诧异了。陈 辉,一个二十八岁小伙,弄了个色情网站“情色六月天”,网络了一批色友,赚了 10 万块钱,被警察抓到,判了无期徒刑。为了对比,我到网上随便到搜索一条关于挪用公款被判刑的消息。“中 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直属支行财务科原科长兼专署街分理处主任刘玉峰”,“至 2000 年发案为止, 2 人共挪用公款累计 2700 多万元,其中刘玉峰与王万聪共同挪用公款尚有 1072 万元未归还,刘玉峰个人挪用公款尚有 98 万元未归还”。刘玉峰最终判刑 12 年,与他勾结的“宜宾市万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万玺外贸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万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5 年”。

为公平起见,以“营业额”为标准衡量一下这两个案例各自的刑期长短,假设赚了 10 万块的陈辉的“营业额”是 20 万,而刘玉峰的“营业额”高达 2700 万,也许前者不及后者的零头。对比之下,如果以陈案为标准,刘玉峰该判凌迟处死;如果以刘案为标准,说要给陈辉奖励有点过了,但半年徒刑绝对算是“酷刑” 了。我只能说,刘玉峰活得实在是太爽了,而陈辉比窦娥冤一百倍。

听说有一种罪行叫“流氓罪”,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一个案例是,一个男的摸了女同事的屁股,在司法、法规伸缩自如的“严打”期间,此人被判处了死刑。如果以这样的标准来评判现今的中国男人,恐怕还在监狱外面健在的男人就没几个了。